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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成功和解首起行政案件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20年07月31日

  近日,我院依托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,成功和解一起工伤行政确认案件,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。这是我院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成立以来和解的首起案件。

  小耿系一名包装公司员工,工作期间被机器挤伤右手致九级伤残,右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。这次意外给这名年仅21岁的未婚小伙带来了巨大创伤。经当地人社局确认构成工伤后,小耿要求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。公司虽有赔偿意向,但因疫情期间资金周转困难,故只肯承担8万元的赔偿费用。因双方心理预期相去甚远,该企业遂以不服人社局做出的工伤认定为由,将人社局诉至青铁法院。

  案件来到法院后,承办法官通过调查了解,发现该案虽属工伤行政确认纠纷,但案涉企业对该工伤认定并无太大异议,只是想借诉讼之名拖延支付赔偿款。掌握问题症结后,承办法官决定绕开对工伤认定的审理,直奔问题根源--赔偿款。在查阅大量相关工伤政策后,承办法官与人社局多次沟通,逐步摸清了该案赔偿款的合理区间,并以此为基础组织听证会对案涉各方当事人开展和解工作。

  新成立的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此时发挥了作用。随机抽选的和解员同法官、法官助理一起,一边拉家常,一边摆道理,几次接触接下来,孰是孰非,赔偿多少,大家都已心知肚明。最终,各方达成和解,案涉公司承诺对小耿的损失给予一次性赔偿,并申请撤诉。

  今年以来,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,依据省高院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的指导意见,青铁法院及时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,并建立与和解中心配套衔接的审判机制,实现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与裁判的有效互补,释放出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巨大动能,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新路径、新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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